社員每年元月中旬起(另行公告),攜帶身分證、私章及存摺來社領取社員紀念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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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員每年各類存款如達一定積數以上,另有配發社員交易分配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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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息每年於社員代表大會召開後兩週內,逕行轉入社員存摺帳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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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社滿一年之社員,且存款達一定積數者,如子女在學成績符合本社獎勵標準時,可於每年十月份來社申請獎學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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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十月份寄發敬老紀念品領取券予年滿七十歲且入社滿一年之社員,受敬社員可攜帶身分證正本、私章及領取券來社領取敬老紀念品; 如有直系親屬年滿七十歲者,亦可於每年十月份攜帶本人身分證正本、親屬身分證正本(或最近一個月內戶籍謄本)及私章申請登記領取敬老紀念品。(女性已婚之社員以申請公婆為限) |